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(2020年版)的通知(建質〔2020〕52號)
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(2020年版)的通知
建質〔2020〕52號
2020年10月01日生效
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,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(管)委,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:
為進一步貫徹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》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,統一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,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質量,我部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(2020年版)。現予以發布,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關于發布<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>(2010年版)的通知》(建質〔2010〕215號)同時廢止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2020年6月3日